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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通报(第1期)

来源:网络      日期:2016-07-13 11:06:30

沈阳市质监局以消费品为重点,加强我市产品质量风险监控,以产品质量中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因素为内容,广泛动员组织社会资源,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控制为目标的工作体系,形成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2016年,我局强化全市生产领域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防控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我市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现发布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通报。
      一、信息渠道
      2016年抽查沈阳市10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木制家具产品100批次,合格79批次,合格率为79%。不合格项目有:甲醛释放量,不合格11批次;木工要求,不合格11批次;表面理化性能,不合格4批次;消费使用说明书,不合格8批次。
      二、风险预警
      木制家具是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如果产品主要关键项目不合格对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
      1. 甲醛释放量
      甲醛释放量是关系到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的检验项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甲醛释放量应≤1.5mg/L。
      本次监督抽查有11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最严重的甲醛释放量达到6.9 mg/L。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采用的基材或胶黏剂质量低劣,从而造成家具的甲醛释放量超标。甲醛对人的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害,甲醛超标的家具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有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2.木工要求
      木工要求,是根据产品中使用人造板的情况而设定的一个质量要求,是木家具产品中的一个重要检验项目。
      国家标准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家具中的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要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对人造板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不仅能减少板材中有害气体的释放,还可以有效隔绝空气中的潮气,防止或延迟家具变形、开裂或发霉。
      本次监督抽查有11批次产品木工要求项目不合格,即11批次产品均未做封边处理。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不理解和工艺规范设置不合理。
       3.表面理化性能
      木家具表面理化性能检验包括漆膜和软硬质覆面。其中漆膜检验耐湿热、耐冷热温差、耐干热、附着力、耐磨性、抗冲击、耐香烟灼热等项目。
      本次监督抽查有4批次木制家具产品该项目不合格。木家具表面涂层或软硬质覆面起着保护家具免受外界侵蚀的作用,表面理化性能项目不达标的产品,在日常使用中会引起表面漆膜涂层或软硬质覆面开裂、脱落,变色等,影响木家具产品的美观和使用寿命。
      4.消费使用说明书
      家具使用说明需满足标准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要求。内容应至少包括:
      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
      b) 产品主要尺寸、使用场合;
      c) 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
      d)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当相关国家标准实施后);
      e) 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f) 产品保养方法。
      本次监督抽查有8批次木制家具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产品说明书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消费凭证,更是日后维权的依据。
      三、风险处置
      沈阳市质监局将组织本次监督抽查后处理单位进行后处理工作,对不合格木制家具生产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严格要求生产企业及时采取改正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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