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消费品质量监管为重点,对重点产品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查质量违法行为,保障消费品安全,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为加强我市生产领域配装眼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沈阳市质监局对生产领域配装眼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一、监督抽查结果
沈阳市质监局共监督抽查50家眼镜店,抽查配装眼镜产品50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为92%。
二、抽查结果分析
1.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
本次监督抽查委托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抽样、检验、判定工作。检验项目、产品检验、结果判定依据《2016年沈阳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检验项目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
2.不合格项目
本次监督抽查有2批次产品柱镜轴位偏差项目不合格;有3批次产品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项目不合格;有3批次产品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项目不合格。
三、检验项目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配装眼镜产品主要项目分析如下:
1.顶焦度(屈光度)偏差
(1)球镜顶焦度偏差:球镜顶焦度是指以米为单位测得的镜片近轴顶焦距的倒数。一个镜片含有两个顶焦度,在配装眼镜中特指后顶焦度。顶焦度的表示单位为米的倒数(m-1),单位名称为屈光度,由符号D表示。
本次监督抽查该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是指正或负的散光值,俗称散光度数。
本次监督抽查该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是指两镜片光学中心在与两镜圈几何中心连线平行方向上的距离。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是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的实测值与标称值(如瞳距、光学中心距离)的差值。
本次监督抽查该项目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
3.柱镜轴位(散光轴位)偏差
柱镜轴位即为散光的轴向。柱镜轴位(散光轴位)偏差是指配装眼镜镜片的柱镜轴与人眼的散光轴不一致的程度。
本次监督抽查该项目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