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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地方标准《粘胶改性剂》(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      日期:2018-04-12 19:23:45

 

依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和《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在提出单位申报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省质监局按照“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和“控制数量提升质量、突出特色兼顾急需”的原则,经过对项目建议的标准查重、需求研判、专家评估、会议审议和对外公示,确定2017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作为《粘胶改性剂》(计划编号为:2017225)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制定标准起草计划,草拟标准草案,为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征求生产、销售、使用、科研、高校、检验、认证、管理等行业龙头和权威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现将该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面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曲明哲

联系电话:024-25893233

电子邮箱:syzjyywfzb@163.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4

邮编:110022

传真:024-25890601



粘胶改性剂编制说明



 粘胶改性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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