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婴幼儿服装产品进行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在抽取的63批次产品中,9批次没有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另有10批次服装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可分解芳香胺燃料、PH值、绳带要求、附件抗拉强力、耐唾液色牢度等等。
就上述问题,我院轻工检验所质量负责人翟辉接受了辽宁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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